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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巨富沈万三发家史揭秘
除了巧取,还有豪夺。有一次,朱元璋要沈万三每年“献白金千铤,黄金百斤”,还命他造六百五十间廊房,养数十“披甲马军”,并对他的田产每亩征九斗十三升的重税。

清代朱仙镇年画“沈万三”与聚宝盆。

明朝万历年间刊行的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三十三回里,潘金莲顺口说了句当日流行的歇后语:“南京沈万三,北京枯柳树;人的名儿,树的影儿。”意思是,此事尽人皆知,想瞒也瞒不住。
万历距沈万三活着的时候已两百多年,沈万三仍是名满天下,妇孺皆知。可见,沈万三确乎是一个具有轰动效应的人物。

金山银海 宝盆传说

沈万三,名富,字仲荣,历史上称他为沈万三秀,并以沈万三之名风行天下。明朝初年称巨富为“万户”,姓后加“万”,是当时对富人表示敬意的一种习惯称法。又,当时人分五等:“奇、畸、郎、官、秀。”奇最低,秀最高。称“秀”的人家产须在万贯以上,沈氏排行第三,家有亿万资产,故称以沈万三秀或沈万三。

清代文人褚人获《坚瓠集·聚宝盆》载:沈万山年轻的时候,家里贫穷,有一天,梦见一百多个身穿青衣的人求他救命。第二天早上,他见一渔翁捉了一百多只青蛙,准备剥剐了拿到市场上去卖。万三联想到昨夜的梦,动了恻隐之心,就拿钱买下,放生于池中。当天晚上,青蛙们呱呱地叫了个通宵,吵得他睡不着。早晨起床后准备去驱赶,只见它们都环绕着一只瓦盆蹲着。他很觉得奇怪,于是便把那只瓦盆抱回家。一天,万山的妻子在盆中洗手,把一只银钗掉在盆中,不料银钗一变二、二变四,不一会儿已是满满一盆,数也数不清。随后拿金银来试也是一样。从此之后,沈万山开始富甲天下。

朱元璋建立明朝后,想杀掉他,亏了马皇后劝谏,才把他流放于岭南。抄没家产的时候,得到了这个瓦盆,拿给识古器的人一看,说这就是聚宝盆。

谢肇浙《五杂俎》卷三载:“金陵南门名曰聚宝,相传为洪武初沈万三所筑也。人言其家有聚宝盆,沈遂声言:以盆埋城门之下,以镇王气。故以名门云。”这就是现在的南京中华门。

张岱《明纪史阙》也有相同的记载,不同的是,在朱元璋欲诛而赦之后,沈万山才交出聚宝盆,然后埋于城下的。

此外,还有乌鸦石、马蹄金等很多神话似的传说,不一而足。孔迩《云蕉馆纪谈》记:“沈万山,苏州吴县人也。家贫无产,以渔为生。一日饭毕,就水洗碗,碗忽坠水中。因撩之,不知碗之所在,但觉左右前后,累累如石弹,乃尽取之。识者曰:此乌鸦石也,一枚可得钱数万。因以富。或曰:夏日仰卧渔船上,见北斗翻身,遂以布襕盛之,得一勺。及天明,有一老者引七人挑罗担七条而至,谓曰:汝为我守之。言讫忽不见。启视,皆马蹄金也,以此致富。”

巨富“万户” 遭受盘剥

据《留青日札》记载,当朱元璋打下江浙后,沈万三与其弟万四(沈贵)在两浙豪富中首先输粮万担,献白金五千两,以佐用度,“太祖军食,多取资焉”。但朱元璋却要“务罄其所有金”,想方设法消耗他的家财。

据董谷《碧里杂存·沈万三秀》记,有一次,朱元璋在月朔(即初一)日召见他,给他一文钱要他生利,从初二开始,一文取两文,初三日取四文,初四日取八文,每天翻一倍,亦即按等比级数增长,以一月为期。沈万三不知就里,欣然接受。哪知回家一算,一月之后,该付给朱元璋利息为五亿三千六百八十七万九百十二文。洪武钱每一百六十文重一斤,则共计三千三百五十五万四千四百三十二斤。沈氏虽富,但哪里经得起这样的盘剥?

除了巧取,还有豪夺。有一次,朱元璋要沈万三每年“献白金千铤,黄金百斤”,还命他造六百五十间廊房,养数十“披甲马军”,并对他的田产每亩征九斗十三升的重税。

沈万三大概也明白树大招风的道理,所以想主动报效以保平安。明洪武六年(1373年)前后,当他得知京城(今南京)要筑城墙时,就主动承担了修筑洪武门至水西门城墙的任务。当时的南京城墙全长三万七千一百四十米。朱元璋的筑城计划,仅造砖一项,便涉及一部(工部)、三卫(驻军,相当于军区)、五省、二十八府、一百一十八县,另有三个镇。而沈万三一人负责的城墙,占整个工程量的三分之一。

犒天子军 招帝王忌

今天南京水西门外,有座赛虹桥,相传为沈万三儿媳所建。明人记载,沈万三建造数桥之后,很是得意,便在家中炫耀。谁知儿媳很不以为然,便用私房钱悄悄建了一座桥。该桥“工巧宏丽”,比公公所造之桥有过之而无不及,人们把它叫做“赛公桥”——儿媳尚且如此,可见沈家确实实力不凡。

王行是一位学者,曾受聘于沈家坐馆,教沈家子弟读书。据英宗正统年间苏州人杜琼作《王半轩传》记:“长洲周庄沈达卿,其父号万三秀者赀雄当世,为礼聘于家塾,每成章,辄偿白金以镒。”白金即白银,一“镒”就是二十两,学生写一篇作文,老师竟有如此之高的报酬,沈氏的家底可见一斑。

沈万三处于事业巅峰时,他的弟弟沈贵(万四)已看到危机,曾写诗劝他说:“锦衣玉食非为福,檀板金樽亦可休。何事百年长久计,瓦罐载酒木绵花。”要他低调做人,从事耕织,但沈万三没有听从他弟弟的话,终于招来了灭顶之灾。

据明人田艺蘅《留青日札》记载:有一次,朱元璋准备犒赏三军,沈万三主动要求代他出赏钱。朱元璋有意刁难他说:“朕有军百万,汝能遍及之乎?”哪知沈万三豪爽地回答:“愿每军犒金一两!”朱元璋听后大吃一惊,嘴里说:“此虽汝好意,然不须汝也。”但内心里却起了杀掉沈万三的念头。

《明史·马皇后传》有更为详细的记载:“吴兴富民沈秀者,助筑都城三之一,又请犒军,帝怒曰:‘匹夫犒天子军,乱民也,宜诛!’后谏曰:‘妾闻法者,诛不法也,非以诛不祥;民富敌国,民自不祥,不祥之民,天将灾之。陛下何诛为?’乃释秀戍云南。”

所谓“戍云南”,就是发配到云南充军。根据这一记载,他应该是死在云南,或者死在充军的路上了。

接连打击 家族败落

沈氏家族的没落是个渐进的过程。第一次打击大约在洪武三年(1370年)至六年(1373年)。

元末,张士诚割据苏州十四年,是朱元璋争夺天下最强大的敌手。沈万三和张士诚本系旧友,在张士诚保护下,沈氏家族利用元朝颁布的《官本船法》、《市舶法则》等规定,大规模进行海上贸易,积累了大量财富。反过来,他们又以自己超强的财力,坚定地支持张士诚的大周政权,以与朱元璋抗衡。

朱元璋统一天下后,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。为了输诚讨好,花钱消灾,他们屡屡贡献自己的财富。输粮、献金、筑城、犒军,都是数以亿万计的用费,在所不惜。但朱元璋仍然大怒说:“匹夫犒天子军,乱民也,宜诛!”正所谓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!

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(1386年)的春天,沈万三的两个孙子(沈旺之子)沈至、沈庄先后入狱。《故沈伯熙(庄)墓志铭》记:“洪武十九年春,兄至以户役故,缧绁赴秋官,时伯熙亦获戾京师,适与兄同系狱,入则抱其兄痛泣曰:‘吾兄素羸,不堪事,今乃至于斯耶!’既而伯熙先出,遂得疾甚,药莫疗……卒于京。”

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,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“胡党”、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,连补带罚,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,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。

大约在同年,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,被扣上“胡党”的罪名满门抄斩。

经过这次打击,沈家的基业就从根本上被动摇了。

第三次打击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(1398年)。

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,“蓝党”案发,蓝玉被处死,株连则在全国蔓延。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,曾两次在沈家坐馆,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,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,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。通过王行的关系,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。“蓝党”案发后,有人劝王行逃遁,这位迂腐先生说:“临难无苟免。”结果以同谋罪被诛。

当时,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,仇家怀恨在心,蓝玉事发后,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,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。在严刑逼供下,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“钞一万五千贯”,为他购置粮米、绸缎等物,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。

《弘治吴江志》载:案情牵涉他的“妻族沈旺、沈德全、沈昌年、沈文规、沈文矩、沈文衡、沈文学、沈文载、沈海,凡八人。”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,其他人等也都是沈万三的子孙。《周庄镇志卷六·杂记》记:“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,连万三曾孙(沈)德全六人,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。”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多人。

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,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。清人刘昌《悬笥琐探》说:“沈万三家在周庄,破屋犹存,亦不甚宏壮,殆中人家制耳,唯大松犹存焉。”

出身低微的沈万三,由贫而富又盈而后倾的故事,成了元明之际江南地主豪富的一个缩影。摘编自《大明王朝36大悬案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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